规划先行并长期补偿
决定草案的最大亮点之一在于,提出要建立长期生态补偿的长效机制,兼顾和平衡各方利益。
黄诚宽说,这是省人大常委会在多地调研中总结出来的经验。记者也从省环保厅了解到,广东某些地区已通过生态补偿机制逐渐缓解了“邻避效应”给垃圾集中处理造成的困扰。
中山市2014年就探索了垃圾处理环境补偿制度。相关部门制定细则,规定每吨垃圾提取24元,用于周边村的配套设施建设管理、环境改善等,其资金一半来自于垃圾产生单位,一半由中山市财政进行补贴。
长期关注垃圾集中处理问题的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杨中艺认为:“现在公众对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在自家附近反对的声音居多,补偿机制可以起到一定的缓解作用。”
杨中艺同时强调,一定要在选址过程中将有关信息百分之百公开。“公众不同意,千万不要硬来”。
那么如何在选址过程中听取民众意见?黄诚宽强调“规划先行”,通过多个选址方案比选,最大程度兼顾社会各方利益,在各方取得共识之后才能开建。“我们强调,在规划阶段就解决可能产生‘邻避问题’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