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解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征收办法
个人缴费比例为上年月平均工资8% 缴费累计满15年退休后可拿养老金
金羊网讯 记者罗仕报道:23日,广东省人社厅在官网发布了《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以下简称《政策解读》)。据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退休后可拿养老金。
《政策解读》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实行“单位申报、社保核定、地税征收”的模式。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行政类和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纳入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办理。中央驻穗二级预算和省属驻穗、省垂直管理一级预算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由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中央驻粤和省属其他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由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
《政策解读》还规定,符合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范围的单位,应当按规定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保登记手续。参保单位于每年12月底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下一年度缴费工资。
《政策解读》表示,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月缴费。参保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
具体缴费标准,《政策解读》明确,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参保单位新增工作人员的月缴费工资基数按照本人起薪当月的月工资核定。单位缴费工资基数为本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单位缴费比例为20%,计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个人缴费比例为8%,计入个人账户。
缴费工资基数有上下限,个人工资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此外,《政策解读》规定,参保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退休;二是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其次,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挂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