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违规发奖金——已清退补贴
审计报告指出,水电集团、盐业集团、珠影集团、二轻集团等4户省属企业集团,违规发放近3000万元奖金等问题。对此,省盐业、二轻、水电等3户企业集团按照审计意见要求清退违规发放的补贴、工资性支出1794.01万元,对违规占用下属单位的车辆等进行了清理,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处理;省盐业集团组建三个巡查组,对下属企业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强化下属企业费用管理;省水电集团公司纪委主持召开了所属企业纪委书记联席会,对审计报告反馈问题的问责事项全面铺开核查工作,目前已完成了13份初核报告,已立案审理3件。
审批事项放得不彻底——该放的必须放
对审计报告中指出的“审批事项应下放而未下放,或下放不够彻底”的问题,有关市县已进行整改。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将“学生毕业或退学回迁入户”等3个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至各派出所;潮州市保密局按照省有关规定的要求负责实施因县(区)能力不足而无法承接的“市属及以下涉密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设备定点维修维护审批”事项。
“审批事项应转移给社会组织而未转移”的问题,相关市县已完成整改。如揭阳市教育局已按照规定将“普通高中市一级学校评估、市一级幼儿园评估”转移给市教育学会。
有关市还对“下放到镇街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单位承接能力不足”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江门蓬江区人社局已将“执业技能鉴定补贴审核”等8项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初审程序下放到镇街;江海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街道无法承接技术性较强审批事项的问题,已督促相关部门与街道磋商,以创造条件逐步实施委托下放;广州市下放给白云区民政局的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审批事项已交接妥当。
潮州、东莞等2市已按规定切实取消了“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核发”等事项的审批。
潮州市对“仍实施36项未列入《广东省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的行政审批事项”的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清理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将未列入《省通用指导目录》的15项事项上报省编办,并将根据审批意见调整处理。
中山、东莞等2市对“部门违规指定下属单位开展服务性收费”问题进行了整改,中山市通过制发文件明确市在建工程执行专家论证程序管理,并由施工单位按要求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东莞市制定相关措施明确必须进行专家论证的专项技术方案均由施工企业自主委托中介机构或自行组织专家论证。
东莞市对“依托部门权力派出人员参与关联单位开展收费服务事项”的问题进行整改,市环保局于将环评评估业务正式委托市环保产业促进中心承接,市国土局在全系统开展专项清查整改,明确各分局与测绘队实行人事分离、财务分离、业务分离和办公场所分离。
中山市对“行政单位未按规定与所属协会脱钩”的问题进行整改,市公证协会已重新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相关程序,明确支出由会长或理事会审批,市司法局财务人员从2016年3月起不再兼管公证协会财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