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 记者林曦、实习生卢靖阳报道:12月1日,支付宝官方微博发布《关于打击电信诈骗保障用户资金安全的公告》,宣布当日起将对部分业务规则进行调整,主要涉及支付账户管理、转账管理等方面。
支付宝称,在支付账户管理方面, 12月1日起,同一用户在支付宝只能开立一个Ⅲ类支付账户;新注册账户自注册之日起6个月内未发生交易,账户可能会被暂停使用,重新认证后可再次使用;如果多个账户对应同一手机号码,且不具有合理性,支付宝将对此类账户进行告知并清理。
在转账管理方面,12月1日起,使用支付宝账户转账时,单日转账笔数上限为100笔。单笔转账金额规定保持不变。
此外,根据央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网上买卖POS机。支付宝将不再为销售POS机、刷卡器终端的商户提供收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