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记者 彭纪宁 通讯员 谭耀广
1月1日,江门正式实施了《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主要提出了去费减负、简政放权,扶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做优等三大方面12条50款具体措施(简称为“民营经济12条”),这个被外间认为江门对民营企业扶持力度堪称空前的“政策礼包”一经推出,引起社会反响。在省两会期间,记者采访了江门市委书记林应武,对于这个备受外界瞩目政策的推出,林应武进行了全面的解读。
为民企“去费减负”
“民营经济12条”备受各方关注,其中到底有多大的“含金量”?
林应武表示,在酝酿制定政策的过程中,江门有意与广州、深圳、中山、佛山、东莞、珠海等周边城市进行对比,按照“三就”(收费就低不就高、办事就简不就繁、服务就近不就远)进行优化提升,着力推进“两无两藏”(无收费、无门槛,藏富于民、藏富于企),“民营经济12条”把多维度降低企业成本放在了第一部分,针对目前政府面向企业的收费项目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涉企经营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提出要加大涉企收费减免力度,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以及加大政府性基金减免力度,实现最直接的“去费减负”,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据介绍,按照出台的“民营经济12条”,与周边的中山、珠海、东莞等地对比,江门市涉企收费项目均不多于这些城市。按测算,该措施实施之后,从2017年起将每年为企业减负近14亿元。
除了直接给企业减免涉企收费之外,江门还对企业经营成本进行了摸底、分析,针对大部分民营企业需要面对的用工成本、能源成本、物流成本,提出了有力的“降费”举措。
值得一提的是,为降低企业能源成本,“民营经济12条”还提出了扩大直购电试点、工商业放开气源、调减燃气最高价格等有力措施,明确表示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用这只“无形的手”,实现能源供应的效能提升及成本下降。
权力运用做“减法”
林应武表示,“民营经济12条”最大的亮点是在权力运用上做了大幅度的“减法”,明确提出要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原则,取消一切地方限制性门槛。
“民营经济12条”明确规定:实施市场主体准入“无门槛”,即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一律允许民间资本进入;凡是已向外资开放或承诺开放的领域,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按照“法无规定不可为”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外,一律不得擅自设立准入门槛和其他附加条件,凡是影响民间资本公平进入和竞争的各种障碍,一律予以清除。
江门在参照上海、佛山等地做法的基础上,提出了试点承诺制、推行委托制等具体的措施和要求。为进一步突破手续繁复、耗时费力的审批制度桎梏,“民营经济12条”明确提出在“1+6”园区,全面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对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以外的投资项目由审批制改为承诺制。除此之外,江门还将继续完善信用体系建设,转变监管方式,为承诺制提供信用和监管保障。以试点承诺制为核心,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流程再造、部门联动、一门受理、并行办理,加快项目落地。
林应武对记者说,江门的目标,就是要打造一个“群众办事方便快捷,企业税费负担不重,项目审批程序简单”的投资好环境,使企业和群众办事办证少跑几个部门、少到几个窗口、少等几天时间,在全省争创一流的发展环境。
“民营经济12条”
一、去费减负,多维度降低民营企业成本
1 加大涉企收费减免力度。
2 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
3 加大政府性基金减免力度。
4 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5 降低企业能源和物流成本。
6 严格执行国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全面降低民营企业税负。
二、简政放权,营造开放公平的营商环境
7 深化简政放权。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取消一切地方限制性门槛,打造优质惠民惠企政务环境。
8 创新服务方式,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三、多措并举,扶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9 统筹各级资源,扶持和培育一批民营骨干企业。
10 推动创业创新,提升小微企业竞争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创业创新载体建设。
11 进一步完善投融资机制,切实缓解民营和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12 加大企业人才扶持力度。
制图/关彩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