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王景武 特派北京记者 林桂炎 摄
全民狙击电信诈骗
专访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王景武
金羊网特派北京记者 张璐瑶
“让诈骗电话打不进来,让被骗资金转不出去。”全国人大代表陈伟才日前的一席发言,再度引起了代表、委员们的热议。
如何有效拦截电信网络诈骗的信息流和资金流?10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王景武接受羊城晚报记者专访时建议,应尽快出台专门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法”“支付结算法”。
信息保护有哪些『难』?
部分监管存在『真空』
羊城晚报:您认为当前个人金融信息保护面临哪些问题和困难?
王景武:一是法律制度不健全。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专门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现有的法律法规无法为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个案提供具体依据。
二是监管不到位。现行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在实际执行中存在“多头监管”与监管职责不清并存的情况。同时,金融监管部门能使用的手段较少,威慑力不强,作用大打折扣。此外,在个人金融信息跨境报送方面也存在监管真空。
三是对侵害个人金融信息行为的追究和打击力度不够。刑法虽然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相关罪名,但实际工作中对泄露个人金融信息的行为立案、判刑的先例极少。同时,在民事责任追究上,法院难以对不法分子进行惩罚性赔偿,使得侵权带来的收益远大于成本,不能起到有效遏制侵犯个人金融信息的作用。
四是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意识有待强化。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普遍较为薄弱。
羊城晚报:如何从源头杜绝个人金融信息泄露?
王景武:要尽快出台专门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法,明确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基本原则、基本内容、主体权利、跨境报送审查、例外情形、监管机关、惩罚措施等内容。
支付平台该怎样『管』?
建议出台支付结算法
羊城晚报:第三方支付平台在方便群众生活的同时,有不少也被诈骗分子利用作为赃款流转渠道,以逃避打击。如何实现对各类支付平台的有效监管?
王景武:目前,经人民银行许可开展支付业务的机构共267家。总体来看,非银行支付机构发展平稳,但一些支付机构也存在违规经营、无序竞争等问题。在监管方面,主要做了四方面的工作:
一是不断健全支付结算管理制度。陆续制定出台了支付机构分公司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外包服务管理办法等地方性制度,完善支付结算管理制度。
二是加大对重点支付领域的管控力度。包括与公安部门组建支付结算重大违法犯罪联合整治办公室,与工商部门研究搭建省市两级企业工商登记注册及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并深入开展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摸排和整治工作。截至2016年12月末,全省共摸排无证机构18家,其中13家已停止业务,剩下5家正进行相关整治。
三是重拳治理支付结算违法犯罪行为。联合广东省公安厅在全国提前上线运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交易风险事件管理平台”,建设“广东省网络资金查控平台”,率先出台涉案账户资金应急处置办法。截至2016年末,电信诈骗交易风险事件管理平台,累计处理省内金融机构相关业务5466笔,金额880.2万元;广东省网络资金查控平台查获账号总数10.7万个,查获对手账号73.9万个,查获流水总数1483.8万条。
四是确立个人账户分类管理机制。严格贯彻落实个人账户分类管理制度要求,引导银行及支付机构在转变账户管理理念,并在风险控制的前提下开展业务创新,更好地服务客户。
如何进一步强化支付机构监管,我建议,一是提升支付结算法规层级,建议出台支付结算法;二是深入推进支付结算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力度,持续强化支付清算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三是组织实施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纠正和防止支付机构挪用客户备付金;四是加强支付结算监管,推进重点风险领域的整治,配合公安等部门持续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深入开展无证经营支付业务风险整治工作;五是不断优化支付服务环境,落实账户实名制和分类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