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清明节的临近,携带祭品回乡祭祖扫墓的入境旅客逐渐增多。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根据近两年截获的禁止进境物情况提醒,旅客携带水果、鲜花、肉类等祭祀物品入境前,应主动了解相关检验检疫规定,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违法行为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近日,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拱北办事处工作人员查获一例旅客违法携带入境的烧乳猪,重达3.5公斤。据旅客自述,烧乳猪是在澳门购买,打算携带入境用于合罗山墓园的拜山祭祀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属禁止进境物,由于该旅客无法提供相关检验检疫证明,目前该批物品已按相关规定处理。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