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 记者滕源、通讯员交通宣报道:今日,市交委、发展改革委、公安局和财政局联合发布公告,广州电子泊车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德生咪表管理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28日签订的中心城区(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白云区、天河区、黄埔区)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经营权出让合同将于2017年3月31日期满,经营权由政府收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自4月1日起,在本市确定城市道路咪表泊位新的管理措施之前的过渡期内,合同期满的原咪表泊位暂停经营和收费,市民可免费停车,但需按相关标识要求使用泊位。市交通、发改、公安、城管、建设及属地区政府,将对原咪表泊位分批次进行科学评估、优化调整,同时继续依法依规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监管,打击各类违法占用、违规收费、私划泊位等行为。交通部门还将通过“互联网+停车”技术应用,推动医院等重点区域周边停车资源共享及停车信息诱导工作,方便市民选择就近停车。
除12条未到期路段外,中心城区城市道路5295个咪表泊位暂停经营和收费
按照《广州市城市道路自动收费停车设施使用管理试行办法》有关规定,我市城市道路咪表泊位实行特许经营,越秀、荔湾、海珠、天河、白云和黄埔六个中心城区现有城市道路咪表路段195条、泊位5932个。
2012年3月广州电子泊车公司和广州德生咪表公司经招投标取得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咪表泊位经营权,经营权将于2017年3月31日到期。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经营权到期的路段泊位(183条路段的5295个泊位)在过渡期间暂时停止经营和收费,市发展改革委此前对经营期满路段核发的收费证明同时停止执行。交通部门提醒广大车主,请务必在3月31日24时前完成停车泊位使用费的结算流程。
需要再次提请广大车主注意的是,长堤大马路、大沙头路、六榕路、教育路、德政路、东湖西路、明月二路、光塔路、菊湖街、桨栏路、杉木栏路、光复路等12条路段的637个路内咪表泊位仍处于特许经营期内,继续由原咪表单位经营,收费仍按现行标准执行。
暂停经营和收费的原咪表泊位将进行科学评估、分批优化调整
市交通部门表示,暂停经营和收费后的原咪表泊位将遵循“保畅优先、兼顾刚需”的原则,在过渡期内,由属地各区政府会同交警、交通、建设等部门对相关路段及泊位进行科学评估,并综合道路交通通行、道路工程施工、泊位使用率、周边停车布局及市民反映等情况进行有计划、分批次优化调整。
试点设定夜间时段性泊位和临停快走区域
市交通部门进一步表示,将根据不同区域、不同路段、不同功能区的道路交通需求和停车需求的实际情况,试点设置夜间时段性泊位和临停快走区域。
模式一:夜间时段性泊位
尝试将部分白天交通影响较大、晚上又有停车刚需的原咪表泊位调整为夜间时段性泊位。这些泊位将侧重于老城区等停车供给紧张区域的夜间停车刚性需求。夜间时段性泊位的特点是白天不能停放车辆,但夜间时段可供市民停放。
模式二:临停快走区域
尝试将在医院等重点区域附近的部分原咪表泊位调整为临停快走区域。此类区域允许市民临时上下车,但禁止车辆长时间停放。
着重打击违法占用、违规收费、私划泊位等行为
对违法占用、违规收费、私划泊位等行为,市交通、发改、公安、城管、建设及属地区政府将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执法,维护好道路交通秩序,并及时对外公布处置情况。交通部门还将成立路内停车泊位公众监督委员会,开展路内停车社会监督工作。同时,欢迎广大市民拔打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对违法占用、违规收费、私划泊位等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积极应用“互联网+交通”,倡导和推行停车资源共享
目前,广州市中心区停车泊位在时段、地域上仍存在供需结构性失衡等问题。对此,交通部门、属地各区政府将进一步挖掘可利用的停车资源,推广“互联网+停车”技术应用,鼓励互联网企业与停车场经营者合作推动共享停车,推进停车资源错时共享,提高停车资源利用率。在医院等重点区域逐步设置和完善停车信息诱导屏,并重点指导医院在预约挂号时同步推送附近停车泊位信息,为市民提供更便利的停车信息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