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 记者王倩、通讯员粤教宣报道:广东教育部门坚决向丑校服、贵校服说不,鼓励有条件地区免费配发校服,鼓励校服的循环利用,在公开招标中必须通过家长学生代表团投票才能决定校服样式和厂家。记者5日从广东省教育厅获悉,近日,省教育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进一步明确广东省校服管理制度和方式,对校服生产、采购、选用等关键环节作出明确要求,全面规范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对广东省中小学校服管理模式进行了改革,强调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开招标模式、市场购买模式、财政支付三种校服选用方式中选择一种作为本地校服管理的主要方式,并鼓励各地采用与现行校服管理方式衔接较为紧密的公开招标模式。《意见》亮点在于对现行的校服选用公开招标模式进行了制度设计,创新和改革公开招标模式,充分体现家长和学生意愿,实现校服“一校一款”目标。
特别针对校服购买过程中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问题,《意见》提出了符合实际和可操作的公开招标指引,具体程序包括:地级市或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校服生产厂商进行公开招标,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遴选5家以上优质校服生产企业作为本地校服供应商;学校邀请经公开招标入围的校服生产企业到校进行校服展示;学校组织厂商面向拟投票的学生、家长、老师等代表进行校服产品质量、价格、款式等各方面情况说明;学校组织家长、学生等代表投票选出本校校服(其中家长、学生代表占比80%);最后进行结果公示及其他事项公布等环节。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方式的主要特点是最大限度做到校服选用的公开、公平、公正,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角色定位,由校服工作的主导者转变为组织者、平台搭建者和服务者,把选用校服的决定权交给学生及其家长。
新规对校服公开招标的每一个环节都进行了详细规定,比如学校必须在代表团同意投票后才能确定校服样式,代表由学校组织推荐,或由学校委托家长委员会推荐。代表主要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和教师代表组成,学生和家长的人数不应低于总代表数的80%。如学校总人数在500人以下的,代表总数按30%确定。
新规明确校服制度由城市向农村推广,加大力度保障更多学生能够穿着校服,对家庭贫困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要采取多种措施无偿提供校服。条件成熟的地区,可由地方政府向中小学生无偿配发校服,并优先配发给农村地区中小学生。鼓励中标的校服生产企业按一定比例向学校的贫困学生无偿提供校服,鼓励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捐助学生校服。
新规还特别强调了校服的绿色环保理念,提出校服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减少重复支出和资源浪费。根据经济承受能力,由学校和家委会商议确定校服着装套数。为了环保节约,选用礼服式校服的学校,可由学校统一购买礼服,学生循环使用,也可探索校服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等回收利用机制。
校服公开招标程序
●地级市或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开招标,遴选5家以上优质校服生产企业作为本地校服供应商
●学校邀请经公开招标入围的校服生产企业到校进行校服展示
●学校组织厂商进行校服产品质量、价格、款式等各方面情况说明
●学校组织家长、学生等代表投票选出本校校服(其中家长、学生代表占比80%)
●进行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