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 记者沈婷婷报道:4月19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该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原厅长李清(正厅级)提起公诉。
深圳市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清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李清。起诉书认定:被告人李清在先后担任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局长、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厅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经营项目、环保事项审批、承包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款物折合共计人民币2254.3521万元、港币52万元、美元9万元,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