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广州市参保人(含职工和居民)办理异地就医有什么条件,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参保人在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同一异地(一般指地级市范围,以下简称“异地就医地”)居住、工作或学习6个月以上的,可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请按如下步骤办理:
1.先至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前台领取或在广州医保管理网下载打印《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记录册》(以下简称《记录册》);
2.持该《记录册》至异地就医地,选择1家至3家当地的定点医疗机构(需准确填写医院名称及级别等信息,并由医疗机构盖章确认);
3.至异地就医地的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信息进行(盖章)确认;
4.完成《记录册》的填写和确认后,可持该《记录册》和其他要求的资料,至广州市任一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前台办理备案手续。
除《记录册》外,还需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资料,参保人可到广州医保管理网—就医指南—异地就医栏目具体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