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采用新型出让模式
此次深圳出让的三宗居住用地都有哪些值得关注的亮点?它将对目前深圳的人才战略带来怎样的影响?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王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此三宗居住土地出让的背景、特点进行了详细解读。
在王锋看来,此次出让的三宗用地在出让模式、人才住房供应、土地购置资金监管等方面都有很多创新。比如,这三宗地首次采用“控地价、限房价、竞人才住房面积”的出让模式。所谓“控地价”是指按确定的销售房价评估出让底价,在溢价率达出让底价的一定比例时为“最高地价限价”。“限房价”是指该项目商品住房必须严格按限定的销售均价和最高销售单价进行销售。
王锋介绍,这种出让模式将有效杜绝竞拍者无理性的叫价,防止出现“地王”。根据出让规定,项目商品住房预售时,销售均价必须比周边同类预售项目届时备案均价和当前(即土地出让时)备案均价中的低值低10%(含本数)以上;最高销售单价不得高于土地出让时周边预售项目备案均价中的低值的95%。竞人才住房面积,即当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地价限价时,有意继续竞买的竞买人由竞地价转为竞无偿移交的人才住房面积。
“此次土地出让的另一大亮点是提高了人才住房配建比例。”王锋介绍,根据要求,龙华、大鹏和坪山三宗地的配建占住宅建筑总量的30%、20%和20%是人才住房。另外,项目建成后,竞得人必须将配建的人才住房无偿移交给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用于解决深圳市人才住房需求,保障深圳市人才安居工程建设。
此外,这次土地出让还在“加强土地购置资金来源审查”、“住房购房者转让”等方面都做出了严格的限制。比如,竞买申请人在申请用地竞买时,必须承诺其土地购置资金(即地价款,含履约保证金)来源不属于开发贷款、资本市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等;商品住房购得者5年内不得转让。
王锋表示,此次土地出让所采取的出让模式和竞价规则,有助于明确政策导向、稳定市场预期,必将对深圳市未来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