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月15日开始,新快报ZAKER广州平台开始进行了一项“二孩之困”——生还是不生的网络调查。截至1月18日下午5时,共有24700名女性参与了该项调查,受访者中已经生育二孩的占了10.5%,有55.8%受调查女性表示不会生育二孩;有68%的女性表示,男性找工作会比女性容易;77%的女性在找工作过程中被询问过婚育情况;全面二孩时代,8成多女性感觉就业、跳槽感觉更难了……
连日来,参与省政协大会的委员们也对当下女性职业困境进行了关注,并纷纷建言献策,呼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予以解决。
【现状】 “岗位早被别人顶替了,升职机会渺茫”
此次调查显示,55.8%的女性表示不会生育二孩,其中有15%的人因为“工作丢不开”不想生育。而来自计生部门数据显示,有二孩生育意向的女性仅占符合条件人数的15%。
放弃生育的原因是什么?在九三学社广东省委员会的委员吴艳华看来,除了置业成本和教育成本增加外,一个重要因素是育龄女性担心生二孩后职业发展将受阻,或难以回归职场。在照顾两个孩子和拼搏事业之间难以取舍,分身乏术,令二孩母亲承受巨大身心压力。
吴艳华说,她的朋友中,比较年轻的因为怕事业上升受阻,不敢生二孩。反而是一些“高龄产妇”想要抓住最后的生育机会“搏一搏”。“我们开玩笑说,现在三十七八不算高,四十七八才算是高龄产妇”,吴艳华说。而这些二孩妈妈在享受了比以前更长的产假之后,发现回归职场并不容易,“岗位早被别人顶替了,又要照顾孩子,只能去一些比较闲的岗位,升职机会渺茫。有的干脆辞职在家,又面临家庭收入减少的问题,而且很容易和社会脱节。”
【探因】 企业为规避生育成本较愿招男性
在谈到为何全面二孩政策会给女性就业带来困境时,省政协委员、省妇联副主席刘兰妮说:“政府放开二孩,这个生育成本也应该由政府来埋单。”对此,刘兰妮表示,女性休产假时有薪资,这段时间的生育成本应该由政府埋单,这样能鼓励企业维护女性权益。
政协委员们谈到,现实情况就是,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未来女职工可能会休两次产假、哺乳假等,再加上休假时要支付工资、津贴福利等,难免会使用人单位顾虑重重,企业为了规避生育成本,招聘员工更加倾向男性,使得女性就业越来越困难。
如何保障女性平等就业权益呢?省政协委员、省妇联副主席刘兰妮建议,女性生育二孩享有产假,用人单位在女职工怀孕、生产等时刻,不能以借口对女职工调岗、降薪,甚至辞退,这些本来就是女性的正当权益。
【建议】
政府给予二孩母亲养育补贴
如何化解这一难题?九三学社广东省委员会提出关于《二孩母亲职业发展与社会支持体系构建对策》的提案。认为目前需构建二孩母亲社会支撑体系,将育龄妇女个体承担的身心压力、职业风险外化成由社会、用人单位共同分担。
提案建议,政府可以设立“二孩母亲养育补贴”。当前保姆市场价格日益趋高,且不能提供与之相匹配的服务,保姆拐走虐待儿童案例时有发生,难以建立雇佣信任关系。针对家庭照顾资源的匮乏,允许二孩母亲暂时离职作全职母亲,政府可以给予离职期间无薪酬二孩母亲家政服务补贴,引导社会尊重二孩母亲的付出,给予心理援助。
给企业税收优惠
鼓励雇佣女员工
吴艳华认为应该在孩子入幼儿园后,为二孩母亲创设回归职场的渠道条件,岗位能“离得开回得去”。吴艳华建议,政府可以给招聘二孩母亲的企业以税收减免、现金补贴等优惠政策,让企业在招聘育龄期女员工时没那么多后顾之忧。
持相同意见的还有市政协常委曹志伟,他认为应“政府请客,政府埋单。”建议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企业雇佣女工。一是可按照雇佣女工达到一定比例,给予该企业一定的税费优惠,如采取女工怀孕、哺乳期间企业由政府补贴“五险一金”的方式,以鼓励企业雇佣女工,降低企业额外成本。二是可借鉴美国、日本等国家的福利制度,由政府承担孕、产女工在休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开支。
省政协委员、省妇联副主席刘兰妮也建议,由政府给企业补贴,企业就不会不愿意招女性了,这样能促进女性就业,并保障二孩政策的更好落地。
指导职业规划鼓励二孩妈妈创业
除了政府和企业支持之外,二孩母亲自身的积极态度也很重要。有些二孩母亲全身心投入到家庭和孩子上,往往忽略了自我学习,导致和社会脱节。对此吴艳华建议社区街道和社会组织,可以借鉴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等经验,鼓励二孩母亲挖掘兴趣潜力,指导其对职业生涯进行重新规划,再择业或自主创业,并对回岗者给予物质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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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了二孩谁来带? 建议加强 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
“全面放开二孩后,女性休完产假要继续职业发展,生了二孩谁来带,成了困扰诸多家庭的大问题。” 省政协委员、省妇联副主席刘兰妮还表示,目前能够解决双职工托幼难题的托儿园所少之又少,早教中心托管幼儿数量有限,抚养二孩成了部分夫妻不能承受之重,今后这个问题还会不断放大。
刘兰妮表示,目前广东尚未建立起政府主导的普惠型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体系,而民间组织、社会力量举办的商业型婴幼儿早期发展机构,普遍存在无标准、无指导、无管理、无监督的情况,缺乏专门的审批监管部门管理。同时,场地设施、收费标准、师资配备、课程设置均由其自行制定,没有规范的行业标准,完全属于市场行为,教育、工商、税务、民政等部门都没有明确职能对其加以监管,比较混乱。
“计生说归教育管,教育则说只管3岁以上孩子,各个部门都在推,没有把0-3岁孩子的教育作为重要问题来重视。”刘兰妮说,目前有些婴幼儿早期发展机构借助民宅,甚至是临时租用房子,存在较大的消防和安全隐患。有些负责包餐的婴幼儿早期发展机构,食品安全也没有任何卫生监督和保障。从业人员良莠不齐,教学质量难以保证,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行业正处于发展的“早期阶段”。
对此,刘兰妮呼吁政府把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纳入社会公共服务范畴,明确政府部门管理职责,规范制定行业标准,承担起审批、注册、业务指导和监管职责,并充分整合多部门资源,对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机构的准入、收费、安全等进行监督和管理。同时,建议各级政府把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纳入民生实事项目,财政统筹安排专项资金,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的扶持政策。设立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专项经费,用于婴幼儿早期发展宣传、服务、培训、课题研究和示范基地建设补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