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广东首批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证书在广州颁发 记者 黄巍俊 摄
金羊网讯记者张璐瑶、通讯员黄康灵报道:19日上午,广东省公安厅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在省公安厅出入境大楼办证大厅举行仪式,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以下简称“《管理法》”)实施后首批通过审核准予登记的香港中华总商会等6家境外非政府组织颁发代表机构登记证书。公安部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负责人郝云宏,广东省公安厅党委委员、驻厅纪检组组长苏全贵等在现场向境外非政府组织首席代表颁发了代表机构登记证书、首席代表证和代表证。领证的境外非政府组织首席代表以及日本、澳大利亚等国驻穗领馆官员,省外办、省商务厅、省港澳办、省民政厅、省工商局等相关机构负责人,参加了颁证仪式。
据广东省公安厅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管理法》在广东的实施开局良好,境外非政府组织通过派员亲自到场、致电或电子邮件等各种形式,向办证窗口民警咨询登记、备案等事项,并提交设立代表机构的各类材料。办证窗口正式开放的首日,就有25家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前来办理相关业务。
该管理办公室表示,非常欢迎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广东省设立代表机构或开展临时活动,将坚持依法公正、公开透明、热情服务,全方位做好管理服务工作,尽可能为境外非政府组织在粤开展友好交流与合作提供更多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