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51194件,超过前10年立案数总和;查处地厅级干部470人,是前10年查处人数的1.6倍。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意味着,广东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强力反腐,减存量、遏增量取得明显成效,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
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委的部署,广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查办案件作为突出主业的重中之重,强调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以查办案件抓纲带目,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同时,广东省纪委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对出现轻微违纪问题的干部及时谈话提醒,使主要领导同志对履行“一岗双责”更加积极主动。2016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371人,运用后三种形态作出处理的人数分别占总数的61.6%、33 .8%、4 .6%。
高压反腐
查处厅官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2012年11月26日,距党的十八大闭幕不足半个月,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官方网站“南粤清风网”发布了一则消息:省国土厅副厅长吕英明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吕英明成为党的十八大后,因贪腐落马的“广东首虎”。短短两天后,“南粤清风网”又发布了重磅消息: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因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消息。
这两则通报虽然简短,却释放出党的十八大后广东反腐惩贪正在“换挡提速”的信号。
广东省委、省纪委毫不手软,持续保持惩贪治腐的高压态势,优先解决好党员干部“不敢腐”的问题。2013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纪委统一部署,对党的十七大以来暂存的10920件信访件进行“大起底”和清理了结,并以此为契机,构建起集来电、来信、来访、网络、手机短信、涉腐舆情搜索等“六位一体”的信访举报平台,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健全完善腐败揭露机制。
与此同时,广东贯彻中央纪委查处“三种人”、盯住“三个后”的要求,查处大要案数量大幅增长,省纪委立案查处的省管干部覆盖了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地市以上级纪委查处的市管干部基本覆盖了所辖县(市、区)。在省委和中央纪委的领导下,广东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集中精力查处大案要案,哪怕错综复杂也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茂名系列腐败案即是其中典型。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纪委始终紧盯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查处大案要案,继2013年查处43名厅级以上干部后,2014年,全省查处厅级干部95人,2015年查处厅级干部170人,2016年,查处厅级干部149人。在执纪审查工作中,广东立案查处的厅局级官员总数一直位居全国前列。
狠拍“苍蝇”
查处基层党员干部逾万人
大“老虎”误国、小“苍蝇”同样害邦。有些党员干部级别不高,但贪腐胃口同样惊人。例如,广州市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总经理张新华,在十几年间利用自己掌握的国有土地资源,贪污、受贿近3亿元。佛山市禅城区委原常委、祖庙街道党工委原书记郑年胜,利用职务便利以权谋私,挪用公款1亿元,受贿2260万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及案件查办情况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一案两报告”让广东反腐败的触角向基层有力延伸。
2014年4月,中央纪委将广东确定为唯一在省、市、县三级全面推行“一案两报告”工作改革试点的省份。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以此为契机,破解“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2014年11月,省委召开地市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会,要求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查处“小官大贪”、“小村大腐”问题。一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在广东拉开了帷幕。截至2016年12月底,广东全省共排查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46487条,立案14019宗,结案13111宗,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61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23人,狠刹了“小官大贪”和“苍蝇”式腐败的歪风。
海外追逃
开展境外追逃追赃“猎狐”行动
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让一些人闻风丧胆,而一些心存侥幸者却把海外当成避罪天堂。2015年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启动“天网”行动,广东省纪检监察、审判、检察、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按照中央“天网”行动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开展境外追逃追赃“猎狐”行动,对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和腐败案件重要涉案人开展缉捕。
2016年2月18日,广东省有关部门成功规劝“百名红通人员”中第49号常征回国投案。2016年6月12日,百名“红通”人员之一的广州市花都区政协原主席王雁威被成功缉捕归案。
据不完全统计,自开展“天网”行动以来,广东省共追回外逃人员239人,其中包括“百名红通人员”中的常征与王雁威二人,普通“红通”人员王海鹏,十八大以来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黄镇坤、珠江电力工程公司总经理李麟、美国强制遣返人员邝婉芳等,追回外逃人员数以及追回“百名红通人员”数均居全国首位。
国外“织网”的同时国内“筑坝”。围绕人员监督、资金监管、证照管理,广东不断加大防逃工作力度,在减少存量的同时坚决遏制增量,逐步形成贪腐分子“不敢逃”“不能逃”的强大声势。
严查“裸官”
全国率先部署“裸官”专项治理
随着反腐败工作的深入,一些贪腐官员的反侦查意识也在增强,腐败手段花样百出,违纪违法行为日趋隐蔽,涉腐案件查处难度不断加大。省纪委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由于广东地处沿海,人们海外关系众多,一些党员干部通过各种渠道为自己及配偶子女获得境外身份,并利用“裸官”之便行贪腐之实。
早在上世纪90年代,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就先后为妻子、儿子和自己取得了香港永久居民身份。此后,围绕在他身边的一些老板、旁系亲属也弄到了境外身份,通过成为“裸官”、“裸商”,曹鉴燎结成了一个寄居在境外的腐败圈子。
据了解,“裸官”不一定是贪官,但从查处的案件看,“裸官”往往是贪腐的前奏,“裸官”敛财,也往往比普通贪官更为大胆疯狂。针对“裸官”贪腐,除加大惩治力度,广东还着手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成为全国第一个部署“裸官”治理的省份。2014年,全省共清查出“裸官”2190人,其中厅级干部22人,处级干部30 1人,科级及以下干部1867人,866名干部因“裸官”问题被调整岗位,280多人将配偶和子女迁回国内。广东还规定,“裸官”不能担任党政正职,不能在重要敏感岗位上担任职务。广州等地市还将监管向基层延伸,对村社主任、支部书记的护照实行集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