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积分入学出新政 参保积分上限或翻倍
南都 2017-04-12 08:46:44

南都讯 记者韩成良 今年东莞积分入学,社保积分上限有望由50分提高到100分;缴纳个税积分上限有望从10分提高到30分……日前,东莞市政府官网公布了最近的积分入学方案(征求意见稿),相比去年,新的方案有多处变化。

参保及交税积分上限大幅上调

相比于往年的积分入学方案,今年新公布的新政在参保年限、在莞纳税、职业专业职称等方面计分方式上有所调整。参保年限越长、缴纳个税越多,获得的积分将比往年更多。

其中,新方案规定“在东莞市按月缴纳的累计社会保险费年限,包括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每缴纳1个险种每满1年1.5分,总分不超过100分。”往年的方案中,此项最高分累计不得超过50分。

个税缴纳积分方面,新的方案规定,近3个纳税年度除工资薪金外的其他个人所得税:每满1000元积1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30分。往年的方案,也是1000元积1分,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另外,因为二孩政策放开,往年的《独生子女光荣证》加5分的项目取消,在新方案中则改为“如实申报婚育信息的,加5分”;新的方案,还取消了“取得国家行业注册执业资格并在莞注册的,加5分”这一项。

网上报名后仍需现场确认

今年起,东莞积分入学办理还有一个重要变化是,可通过网上报名和提交材料,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生成积分,不用再折腾跑窗口。新的方案规定,东莞各镇街教育主管部门在每年春季开学后对辖区内学位容量进行统计、核定当年积分入学的学位供给数并上报东莞市教育局作统一公布,此后积分入学将进入网上报名阶段。

符合申请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报名系统,填写信息及上交材料即可。各审核部门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的审核和评分,完毕后由报名系统自动计算生成申请人的最终积分。

网上办理过程中,审核部门在审核评分过程中对申请人填写的信息或上传的材料有疑问的,可退回申请人的材料或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各部门评分结束后,申请人也可第一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个人积分情况,对积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积分复核。

不过,以往的办理窗口受理点还将继续开设,家长可随意选择网上或是现场的方式报名申请。需要提醒的是,为确保有效申请,对报名系统上积分结果无异议的申请人,仍需到相关镇街受理点提交基本申请材料进行资格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请家长们一定要注意!

目前,新的方案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社会公众如有建议和意见,请在4月21日前向东莞市法制局提交。按照往年的积分入学工作安排,每年4月底5月初左右是当年的申报期。今年预计在新方案征求意见期满后,方案很快会正式公布。4月底随迁子女家长们可多关注相关信息,及时为孩子们办理积分入学。

新政解读

●参保积分

新方案 在东莞市按月缴纳的累计社会保险费年限,包括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每缴纳1个险种每满1年1 .5分,总分不超过100分。

旧方案 此项最高分累计不得超过50分。

●个税缴纳积分

新方案 近3个纳税年度除工资薪金外的其他个人所得税:每满1 000元积1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30分。

旧方案 1000元积1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提示

六类家长子女积分入学有优惠

新的方案依旧明确,父母双方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符合入学优惠政策的随迁子女,可按相应的优惠政策规定,直接向当地镇(街道、园区)教育主管部门提交优惠政策规定的证明材料,申请入读当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或入读民办学校并享受政府学位补贴。符合入学优惠政策的随迁子女主要包括六大类:

●父母双方或一方(下同)符合《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规定的随迁子女;

●持有属于广东省人才引进签发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3年及以上)并在东莞市工作及居住的随迁子女;

●持有《东莞市特聘人才工作证》并在东莞市工作的随迁子女;

●近5年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的随迁子女;

●在驻莞部队服役期间被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一、二、三等功,退役后在东莞连续工作满1年,在东莞购买社会养老保险满1年的随迁子女;

●符合其他入学优惠政策的随迁子女。

“方案”征求意见截止到本月21日

编辑:智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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