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1.6万套公租房未设学历户籍限制 首5年租金不变动
金羊网 2017-04-19 07:13:12

金羊网讯记者 赵燕华  通讯员穗  建 广州将推出16668套新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面向用人单位整体租赁的消息公布后,引起广泛关注。昨日,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住保办)再出补充解读。根据解读,单位整体租赁的公租房不对职工的学历和户籍有限制;几个职工是否一同合租一套房屋由单位具体安排;一个单位可根据职工申请情况汇总申请多个房源点的房源。解读明确,在首5年的租赁期内租金不变动,单位分租后,不得以高于上述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向职工收取租金。

● 如何判断单位是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广州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申请对象包括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标杆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

哪些单位属于高新技术企业或创新标杆企业?市住保办在解读中进一步细化: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标杆企业是指符合《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重点服务创新标杆百家企业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由科技创新主管部门认定的企业。

若企业不确定是否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标杆企业,可先申报意向需求,届时将由科技创新主管部门核定企业资格。

●职工在租赁期间离职怎么办?

解读明确,单位整体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并分租给职工后,若已获配租的职工离职,单位与职工可依租赁协议的条款约定协商继续租住或提前解约退出。

●对职工有哪些学历和户籍要求?

解读明确,对整体租赁公租房的单位职工的学历和户籍没有作出限制。各单位可根据《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分配方案予以实施。

●单位收取租金的标准如何定?

解读明确,单位成功申请获配公租房,需按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向住房保障部门缴交租金。单位分租后,不得以高于上述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向职工收取租金。若对本单位员工提供租金补贴或实施减免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单位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后,在合同期内租金原则上不作调整。续租时的租金标准届时将予以公布。

●职工弃租是否要缴纳违约金?

解读指出,应当依照广州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与承租职工签订协议予以约定。

●如何考虑单位所在地就近分配?

解读明确,一个单位可根据职工申请情况汇总申请多个房源点的房源。

●职工能否一起合租一套房屋?

解读明确,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分配方案,安排符合条件的职工进行合租。

●如何理解总租赁期限不超过10年?

解读给出的答案是:现行《办法》规定总租赁期最长不得超过10年是指单位承租同一房源的租赁时间。  

●未获配租单位何时可以再申请?

市住保办表示,本次的单位整体租赁申请的受理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28日。若用人单位未获配租意向房源点的房源,其他房源点若有剩余房源,用人单位可根据需求对剩余房源进行意向申报,市住保办将根据后续申请定期(每两个月)分配。

本版制图/李焕菲

编辑:李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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